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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九、党员谈心谈话制度

    (一)开展谈心的范围
         领导班子成员之间、党员干部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、党员与党员之间、党员与群众之间。
        (二)谈心内容
         1、党员学习、思想、工作、作风等方面的情况,征求对自己的意见和建议;
         2、了解并向支部反映党员需要解决的问题;
         3、对公司党建及业务工作的有关意见和建议;
         4、其它需要了解、解释的有关问题,包括家庭是否和睦,有无需要公司和支部帮助的困难等。
        (三)谈心方式
        根据实际情况,可采取“一对一”、“一对多”、“多对多”等灵活的谈心方式。
    (四)谈心谈话时间
    谈心可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适时进行。每半年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至少谈心一次。在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前,每位党员都要有针对性地与上级、同级、下级党员群众开展广泛的谈心活动。谈心谈话还可以在学习讨论中谈,也可以在集体活动、家访时谈。
       (五) 谈心活动要求
        1、谈心双方要做到平等相待、坦诚谦虚,坚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,相互信任,以诚相见;
       2、谈心双方要做到实事求是、敞开思想,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尊重事实,与人、为善;
        3、谈心应讲求实效,把谈心活动同查找问题、征求意见结合起来,还要把认识谈透,问题找准,为撰写党性分析材料、开好民主生活会打好基础;
        4、谈心前要认真思考,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,谈话提纲要有重点、有条理、有针对性;
        5、谈心内容应紧密联系思想、工作和生活实际,开门见山,不避重就轻。党员领导干部还要重点谈廉政工作方面的情况,征求对自己的意见和建议;
        6、谈心双方要做到“五不谈”,即:不谈溢美之词、不谈不着边际的话、不谈把握不准的问题、不谈言辞过激的语言、不谈模棱两可的话;
        7、每次谈心都要做谈心记录摘要,摘要应包括谈话时间、谈话对象、谈话摘要等内容;
        8、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,带头开展谈心活动,支部要及时研究解谈心中反映出的实际问题。
       (六)遇有以下情况,支部应及时组织谈心活动:
        1、领导班子内部对问题有不同看法时;
        2、完成急、难、险、重任务时;
        3、涉及党员切身利益问题可能引起思想波动时;
        4、存在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时; 
        5、党员间发生误解,产生隔阂,出现矛盾时;
        6、对党员在学习、思想、工作、作风等方面有不良反映,有必要告诫提醒时;
        7、党员遇到工作生活困难或思想困惑时;
        8、党员职务变动、工作调动和退休时; 
        9、党员受到表彰、奖励或批评、处分时;
    10、党员有谈心需求时。